台灣特管辦法開放的自體免疫細胞療法項目中,CIK、DC-CIK、TIL 都屬於 abT 細胞。而近日終於有第一件通過核可的 gdT 療法,跟它們又有什麼不同呢?
功能與 abT 細胞互補
用 T 細胞表面的 TCR 蛋白質做分類依據的話,可以把 T 細胞分成 abT (alpha beta T) 細胞與 gdT (gamma delta T) 細胞兩大類。人體內的 T 細胞大多都是 abT 細胞,它們透過 alpha/beta 型 TCR 分子,與樹突細胞表面的 MHC 分子結合,並接收腫瘤胜肽抗原信號後,才能執行任務。
但如果癌症病人的樹突細胞數量低下,或腫瘤細胞把腫瘤蛋白的表現調降,或腫瘤細胞沒有合適可供辨識的腫瘤蛋白。abT 細胞就無法辨識與攻擊腫瘤細胞,
而攜帶 gamma/delta 型 TCR 分子的 gdT 細胞,比例只占 T 細胞不到 5%,但它具有許多特性,因此能辨識並攻擊 abT 細胞無法辨識的腫瘤細胞,剛好彌補 abT 細胞留下的空缺。
- 不需要與樹突細胞的 MHC 分子做結合,能主動辨識並攻擊腫瘤細胞
- 不需要源自腫瘤蛋白的胜肽類抗原訊號 (備註:不用取腫瘤組織啦)
- 能辨識脂質類 (lipid) 的腫瘤抗原
多種細胞療法交替使用,抗癌效果更可期
癌症治療最擔心腫瘤逃逸,最終引起復發。因此若能abT (CIK、DC-CIK、TIL,甚至 CAR-T) 與 gdT 兩類 T 細胞療法併用或交替使用,「理論上」應能比僅使用一類,有更好的臨床效果。
台灣目前已有長聖、基亞...等數家細胞製造中心 (CPU) 有能力培養並有效擴增 gdT 細胞,且亦開始有相關的特管辦法申請案通過執行許可 (長聖生技),相信對病患而言絕對是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