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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0日

關於細胞治療,診所必須先通過細胞治療品質認證,不然連提出申請的資格都沒有喔!

作者:生科人梁智强



2018 年 9 月特管辦法發佈時,規定醫院與診所皆能申請特管辦法審查,執行細胞治療技術。然而衛生福利部以診所醫療能量不足為由,2 年多來不曾核可任何診所的細胞治療計畫申請案,讓參與申請的診所進退兩難。不過這個狀況似乎即將有轉機?

衛福部擔心診所做不來


第一,由於細胞治療技術最初只開放給「現有醫療已經無效」的病人,因此衛福部擔心診所無法及時提供這些容易忽然病危重症患者足夠的醫療 (搶救)

第二,執行細胞治療技術時,在診所端可能牽涉到組織採集、運送,甚至細胞解凍。因此相關的無菌設施、無菌操作、細胞解凍的 SOP,診所可能沒有人力能建立與維護。

第三,特管辦法帶有「部分」人體臨床試驗目的,相關病歷資料將來也可能做為新藥申請的依據。因此人員如果沒有受過相關的訓練,可能無法做出合格的臨床數據紀錄。


暫停申請案審查,規劃診所先做品質認證


不過拖了 2 年多,不給診所業者們一個明確的 YES/NO 實在說不過去,因此衛福部今年召開了再生醫學及細胞治療發展諮詢會,與會專家達成以下共識:

  1. 癌症與骨科適應症目前皆不開放於診所,因此暫停相關審查
  2. 其他治療項目,診所需先通過醫策會相對應的「細胞治療品質認證」,才能申請


(上課講義。版權:醫策會)

由此看起來,診所必須先通過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醫策會) 的「細胞治療品質認證」,才能申請施行「自體脂肪幹細胞」或「自體纖維母細胞」細胞治療技術;而且能申請的,大概只剩醫美相關適應症而已。





感想


其實在日本,一到三期的癌症病患都能在專科診所接受免疫細胞治療。

因此若台灣能更開放,讓各期癌症病患能趁早接受以免疫細胞做為癌症輔助治療,不但不用擔心診所醫療資源不足,對病人也是更有幫助。

最好是有那多人,會捨棄高 C/P 的玻尿酸或微晶瓷,用更貴的幹細胞來填補皮膚缺陷啦!


參考資料

  1. 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細胞治療技術相關條文 (110 年 2 月 9 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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